本校博碩班畢業生紙本論文延後公開申請相關注意事項
1.依據教育部109年8月19日臺教高通字第1090112935號函示規定,學校對於不公開或延後公開之論文,應有嚴謹審核機制;延後公開原因需依申請書之說明據實填寫並檢附由學校認定或審議單位認定之證明文件,避免以後產生爭議。
2.延後公開僅限「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三項原因,畢業生離校時不得以"投稿"為由申請延後公開。
2.延後公開僅限「涉及機密」、「專利事項」或「依法不得提供」三項原因,畢業生離校時不得以"投稿"為由申請延後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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