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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1學年度第1學期繳交「研擬論文題目與指導教授申請單」期限

1.依本所碩士班暨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修業規則第7條規定,研究生(含五年一貫預研生)應依本所公告期限繳交「研擬論文題目與指導教授申請單」,提報所務會議討論分配指導教授。
2.本學期欲參與指導教授分配者,敬請於12月30日下班將電子檔回傳piyu@mail.nto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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