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時間:
113年11月9日(星期六)(依表列排定時間)。
2.面試報到時間:
請考生依附件表列順序自行估算,最遲應於面試時間前20分鐘至報到處(人文大樓6樓602教室)報到。
3.注意事項:
(1)報到文件:
請攜帶「有效身分證件正本」(如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有效期限內之護照、居留證、駕照或附有照片之健保IC卡、學生證)。
(2)每位面試時間以10分鐘為原則:
A.9分鐘時響鈴一聲,10分鐘整響鈴兩聲即結束。
B.面試委員得依實際情形延長或縮減面試時間,請考生自行斟酌面試時間,務必提前到場等候。
4.面試進行方式如附件,請詳閱注意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