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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語文)

1.「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國民中小學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家語文)」名稱修正為「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語文領域-本土語文(客語文)」
2.修正內容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下載(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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